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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设计资料:桩基布桩原则
一、群桩的形心与荷载重心重合。 二、桩中心距不小于3倍桩径或边长。 三、独立承台下不宜少于三根桩。 四、当独立承台采用一桩或二桩,条形基础采用轴线桩时,承台之间须设置连梁。 五、墙下轴线桩时,墙转角及交叉部位应设桩。底层门洞下不宜设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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