救援现场,消防员最不愿听到的就是呼救器发出的声音,因为这意味着有消防员倒下了。在火场中,佩戴在消防员身上的呼救器静止30s就会响起,这时可能需要对消防员开展紧急救援了。
消防员呼救器是消防员在灭火救援过程中随身携带的消防救援装备,其最主要功能是在穿戴者静止或者受困时,通过发出高分贝报警声发出求救信号,确保队友快速有效识别并采取救援等行动。
同时还配备高亮的方位灯、通讯等功能,保障消防员的生命安全。
组成与结构
消防员呼救器由时钟计时器、微动传感器、预警和强警手/自动控制器、声调变频电路、欠压警示电路等元器件组成,具有自动报警、强制报警、方位指示、低电压显示等多种功能。
工作原理
开启呼救器电源,计时电路开始工作,在静止状态30s内,若振动传感器感受到振动、计时电路回到初始状态重新开始计时;若振动传感器未受到振动、计时电路进入15s的预报警状态,发出预报警信号。在15s的预报警状态中,若振动传感器感受到振动,计时电路再次回到初始计时状态重新开始计时;若振动传感器静止状态未受到振动,电路自动进人强报警状态,开始强报警。
主要性能指标
(1)允许静止时间
即呼救器自处于静止状态起至发出预报警声响信号的预设时间。呼救器允许静止时间应为30 s±2 s。
(2)预报警时间
即呼救器自处于静止状态起至发出预报警声响信号的时间。呼救器预报警时间应为15 s±2s。
(3)预报警声级强度
呼救器预报警声级强度应不小于80 dB。
(4)报警声级强度
呼救器报警声级强度应不小于100 dB。
(5)低电压告警声级强度
呼救器低电压告警声级强度应不小于65 dB。
(6)连续工作时间
呼救器连续工作时间应符合以下要求:
a) 连续开机时间不小于24 h;
b) 连续报警时间不小于240 min。
使用与维护
(1)呼救器设计有低电压警示功能,使用前请按下手动开关,在5s内如没有黄光闪亮,则说明该呼救器可以正常使用,反之则表示电量不足,应充电。
(2)若呼救器有外壳破损、裂痕等情况需做报废处理,不能进入救援现场使用。
(3)呼救器应贮存在干燥、通风、无腐蚀性化学品的室内。
(4)在爆炸性环境中不得充电和拆卸电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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